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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重作业.安全讲座

       起重作业安全讲座(12)-- 制动器
   制动器是使机构的运动件停止或减速的装置,由于起重机间歇性的工作特点,各个工作机构经常处于频繁启动、制动状态,制动器成为动力驱动的各机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身兼机构工作的控制和安全双重任务,是安全检查的重点。
    1.制动器的功能
   制动器的工作实质是通过摩擦副将切断动力的运动件的惯性动能转化为摩擦热能消耗,从而产生制动作用。其结构特点是,形成摩擦副中的一部分与固定构件相连,另一部分与被制动的机构转动轴相连,当摩擦副接触压紧时,产生制动作用,机构工作停止;当摩擦副分离时,制动作用解除,机构可以正常工作。
 (1)支持作用:在起升机构中,保持吊重静止在空中;在变幅机构中,将臂架维持在一定位置保持不动;对室外轨道起重机起防风抗滑的作用。
 (2)停止作用:使机构的运动迅速在一定时间或一定行程内停止。
 (3)落重作用:将制动力与重力平衡,使运动体以稳定的速度下降。
       2.制动器的种类
 (1)根据构造形式分类
   带式制动器,利用挠性钢带压紧制动轮产生制动力矩。带式制动器构造简单,尺寸紧凑,但制动轮轴受力较大,摩擦面上压力分布不均匀,因而磨损也不均匀。它常用于中小起重机和流动式起重机。
    块式制动器,两个对称布置的制动瓦块在径向抱紧制动轮产生制动力矩,从而使制动轮轴所受制动力抵消。块式制动器结构紧凑,紧闸和松闸动作快,但冲击力大。在桥架类型起重机上大多采用这种制动器。
   盘式与圆锥式制动器,带有摩擦衬料的圆盘或锥形金属盘互相贴紧产生制动力矩。体积小,质量小,动作灵敏,摩擦面积大,制动力矩大。它较多地应用于各类起重机中。
(2)按操作情况分类
   常闭式制动器,在机构停止工作时,制动器处于紧闸状态;当机构接通能源的瞬间施加外力才能解除制动,使机构开始工作。
    常开式制动器,机构在非工作状态,制动器处于松闸状态,在外载荷(例如风载荷)作用下机构可产生运动;机构在工作状态需要运动停止时,可以根据需要施加上闸力使摩擦副结合,产生制动力矩。
   3.制动器的选择与使用
   为减小制动力矩和结构尺寸,制动器通常安装在机构的高速轴(电动机轴或减速器的输入轴)上,但对安全性要求高的机械,则直接安装在卷筒轴上,防止传动系统承载力零件损坏,造成物品坠落。
(1)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MZ≥k·M
   式中:MZ——制动器的制动力矩;
         M——制动器所在轴的力矩;
         k——安全系数,参见下表。
       
 (2)制动器的配备
   在对起重机进行安全检查时,对各机构制动器的配备要求必须给予确认;
   动力驱动起重机的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
   起升机构、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必须是常闭式制动器。
   吊运炽热金属或其他危险品的起升机构,以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每套独立的驱动装置都应装设两套支持制动器。
人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械必须装设制动器或停止器。
 (3)制动器的检查与报废
   正常使用的起重机,每个班次都应对制动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制动器关键零件的完好状况、摩擦副的接触和分离、松闸器的可靠性、制动器的整体工作性能等,所有的制动器都应保证灵敏无卡塞现象。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更新:
  制动器的零件出现裂纹;
  制动带或制动瓦块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铰接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对起升、变幅机构损坏达原厚度的40%,对其他机构磨损达原厚度的50%。

        起重作业安全讲座(13)-- 起重机安全防护要求概述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性能是否可靠,是起重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按安全检查的要求,可分“应装”和“宜装”两个要求等级。“应装”是强制必须装设的,属于“应装”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如果检查发现失缺、失灵,则必须限期补齐、改正、恢复功能。“宜装”是非强制性的要求,在条件不具备时暂不要求,有条件的建议最好安装。
  一、安全防护装置的种类
   由于起重机的危险点多而分散,各种类型的起重机又有不同的组成结构和运行特点,需要配置的安全防护装置也有所区别,导致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种类很多,针对不同的防护要求,功能各异。我们可以初步进行分类如下:
  1.防护装置
  通过在起重机存在危险的某部位设置罩、门、盖、栅栏、封闭式装置等实体障碍,将人与危险隔离的装置或设施,我们统称为起重机的防护装置。例如,高处金属结构上的走台栏杆、工作机构暴露的活动零部件的防护罩、导电滑线的防护板、电气设备的防雨罩,及在起重作业现场为划分危险作业范围而临时设置的安全栅栏等。
  2.安全装置
   通过自身的结构功能,对起重作业过程中某种危险可以起到抑制或防范作用。安全装置有些仅有单一功能,有些可以与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联合作用而成为组合装置。安全装置是起重机的安全防护系统的主要部分,安全装置的种类很多,如果按其安全功能归类,还可以做进一步划分。
(1)限制起重载荷量的装置:例如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极限力矩限制器等。
(2)限定行程位置的装置:例如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防止吊臂后倾装置、轨道端部止挡等。
(3)安全定位装置:例如支腿回缩锁定装置、回转定位装置、水平仪、夹轨钳和锚(máo)定装置等。
(4)其他安全装置:例如联锁保护装置、偏斜调整装置、缓冲器、安全钩、扫轨板等。
   3.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
   用来显示起重机工作状态和信息指示,或进行信息交流的装置,是人们观察和监控系统过程的手段,有些装置与控制调整装置联锁,有些装置兼有报警功能。属于此类装置有显示装置、幅度指示计、信号、通讯、安全色标、风速风级报警器、登机信号按钮、倒退报警装置、危险电压报警器等。
   二、安全防护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
   安全功能是安全防护装置的基本功能,它在人和危险之间构成安全保护屏障,在减轻操作者精神压力的同时,也使操作者形成心理依赖。安全防护装置如果达不到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即使配备了也不过是形同虚设,比不设置更危险。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满足与其保护功能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要求。
 1.安全防护装置零部件的强度和可靠性作为其安全功能的基础,应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不因零部件失效使安全防护装置丧失主要安全功能。
 2.安全装置应具有切实的安全保护功能和足够的灵敏性,不应出现漏保护区;在危险事件发生时,能即时停止危险过程,或立即阻断可能对人造成伤害的通道。
 3.装置的结构形式设计合理,符合安全人机学要求,不可因为任何附加危险而成为新的危险源:显示安全装置的布置应遵从重要性原则,将对实现系统安全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布置在操作者方便观察的最佳位置,防止或减少误读导致的误判断和误操作。
  4.防护装置应是进入危险区的惟一通道。固定防护装置的结构要坚固耐用,防护装置有开口、间隙的部位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不可能从开口处接触危险或从间隙部位跌落。
  5.光电式、感应式安全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当安全装置自身出现故障时,应使被防卸的机器危险动作不能发生或停止执行,并触发报警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建立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当不仅包括起重机械还应包括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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