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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修改对象的长度 改变线段或圆弧的长度。命令:LENGTHEN 选择“修改”|“拉长”命令,即执行LENGTHEN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1) 选择对象 显示指定直线或圆弧的现有长度和包含角(对于圆弧而言)。 (2) 增量 通过设定长度增量或角度增量改变对象的长度。执行此选项,AutoCAD提示: 输入长度增量或 [角度(A)]: 在此提示下确定长度增量或角度增量后,再根据提示选择对象,可使其长度改变。 (3) 百分数 使直线或圆弧按百分数改变长度。 (4) 全部 根据直线或圆弧的新长度或圆弧的新包含角改变长度。 (5) 动态 以动态方式改变圆弧或直线的长度。 4.12 修剪对象 用作为剪切边的对象修剪指定的对象(称后者为被剪边),即将被修剪对象沿修剪边界(即剪切边) 断开,并删除位于剪切边一侧或位于两条剪切边之间的部分。 命令:TRIM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 ![]()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选择作为剪切边的对象,按Enter键选择全部对象) 选择对象↙(还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1)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 在上面的提示下选择被修剪对象,AutoCAD会以剪切边为边界,将被修剪对象上位于拾取点一侧的多余部分或将位于两条剪切边之间的部分剪切掉。如果被修剪对象没有与剪切边相交,在该提示下按下Shift键后选择对应的对象,AutoCAD则会将其延伸到剪切边。 (2) 栏选(F) 以栏选方式确定被修剪对象。 (3) 窗交(C) 使与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作为被修剪对象。 (4) 投影(P) 确定执行修剪操作的空间。 (5) 边(E) 确定剪切边的隐含延伸模式。 (6) 删除(R) 删除指定的对象。 (7) 放弃(U) 取消上一次的操作。 4.13 延伸对象 将指定的对象延伸到指定边界。命令:EXTEND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 ![]()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选择作为边界边的对象,按Enter键则选择全部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1)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 选择对象进行延伸或修剪,为默认项。用户在该提示下选择要延伸的对象,AutoCAD把该对象延长到指定的边界对象。如果延伸对象与边界交叉,在该提示下按下Shift键,然后选择对应的对象,那么AutoCAD会修剪它,即将位于拾取点一侧的对象用边界对象将其修剪掉。 (2) 栏选(F) 以栏选方式确定被延伸对象。 (3) 窗交(C) 使与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作为被延伸对象。 (4) 投影(P) 确定执行延伸操作的空间。 (5) 边(E) 确定延伸的模式。 (6) 放弃(U) 取消上一次的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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