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1 修剪命令TRIM
修剪(即部分删除)对象。可看做延伸命令(EXTEND)的反向操作(事实上这两个命令操作过程的确非常相似)。
1. 命令与提示
命令: TRIM↙
当前设置: 投影=UCS 边=无
选择剪切边 ...
选择对象: (选择作为修剪边界的对象)↙
选择对象: ↙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投影(P)/边(E)/放弃(U)]: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输入选项↙
2. 说明
(1)剪切边
修剪对象的边界。
若未直接指定边界(空响应选择对象),也可直接选择修剪的对象,AutoCAD自动在屏幕范围内搜寻可能的 修剪边界。
(2)修剪的对象
要修剪的对象。可以修剪的对象有LINE、ARC、PLINE、XLINE、DIMENSION等。
一次修剪多个对象可用栏选(Fence)方式选择修剪对象。
(3)投影(P)
决定是否使用投影模式。
(4)边(E)
是否使用隐含边修剪模式。相当于以剪切边的延长线作为修剪边界。命令提示: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 [延伸(E)/不延伸(N)] <不延伸>:输入E或N↙
(5)放弃(U)
取消上一次的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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